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这也是该管理办法自2015年以来的首次修订,将从5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是对标PPP新机制改革要求,对特许经营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厘清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关系,即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基于使用者付费的PPP模式。
本次《管理办法》修订的最大亮点是,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从30年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这些修订,有利于提升民营资本进入像垃圾固废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等特许经营领域的积极性。
“特许经营上限延长,有助于公司获得更长期限的特许经营项目,稳定项目长期经营预期,民间资本可以更安心稳定地开展项目长期投资运营管理。”固废处置龙头企业伟明环保董秘程鹏表示。目前,伟明环保全资及控股的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约3.5万吨/日,并有一批项目尚在建。
同样对修订给予肯定的,还有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十余年的中国天楹。“《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促使公司的垃圾焚烧项目获得更长的特许经营期限,提升公司项目的盈利能力,帮助公司在更长的时间区间内获取稳定的现金流。”中国天楹董秘、副总裁陆平说。截至目前,中国天楹已经投运的国内外垃圾焚烧项目规模约2.2万吨/日,在手规模3万吨/日,盈利情况良好。
不过,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也提出,对于已处于实施中的特许经营项目,其特许经营最长期限是否也可延续到40年、如何延续?《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
对此,相关企业表示,期待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明确清晰的细化意见,对存量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上限给予明确,以鼓励民间资本同步介入存量和增量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
“当前,我国PPP正迈入第四阶段,控制隐性负债本身是‘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需全面转入提质增效阶段才是‘里’。”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直言,特许经营模式的本质,就应该聚焦使用者付费。《管理办法》的修订正是以提升运营效率为中心,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进而在政企合作的市场机制中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土壤。
摘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