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危局凸显
有一个形象的说法――目前北京市每天产生的垃圾,如果用装载量为2.5吨的卡车来运输这些垃圾,长度接近50公里,能够排满三环路一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明确指出: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据统计,目前北京每天产生垃圾1.83万吨,每年增长8%。而北京市的垃圾处理能力,目前仅为每日1.041万吨,缺口高达8000吨。“垃圾围城”困境并非北京独有。目前全国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2/3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且有1/4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据2010年上海市社科院调查,截至2010年底,上海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达2万吨。同样,广州作为华南地区人口超千万的超大城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多达1.8万吨。
值得注意的是,“垃圾围城”现象,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二三线城市。统计数据显示,20世纪80年代,全国城市垃圾年产量约为1.15亿吨,到90年代已达1.43亿吨。目前国内每年城市垃圾产生量在1.8亿吨左右。预测到2030年,中国城市垃圾年产总量将达到4.09亿吨。
“填埋”是没办法的办法
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焚烧和综合利用(再生循环利用)3种。
在中国,多数城市处理垃圾仍把填埋作为首选方式。以北京为例,2011年北京全年产生的生活垃圾高达634.9万吨,平均每天1.74万吨,全市每天的垃圾处理能力为1万吨,填埋的垃圾比例高达70%。目前北京有17个填埋场和5个生化处理厂,固体垃圾主要还是填埋为主,每年约消耗500亩土地。这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破坏,而且还导致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二次严重污染。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城市垃圾历年堆放总量高达70亿吨,而且产生量每年以约8.98%速度递增。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关环卫专家表示,中国是一个土地稀缺的国家,特别是人口密集、垃圾产生量大的城市地区,填埋方式将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由于目前城市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以致垃圾占据了城市周边的大量土地,相当一部分城市的土壤、水体、大气受到污染。对于垃圾处理来说,“填埋”方式是没办法的办法。
垃圾焚烧“潜行”
垃圾焚烧作为一种发展最为迅速的技术,近年来争议从未消歇,而各地的垃圾焚烧厂,也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
根据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将新增处理垃圾能力约40万吨/日,新增投资约1400亿元。此外,还有一些续建项目需要追加投资,续建投资约300亿元。到2015年,全国城市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5万吨/日以上。
现实中,投资者对垃圾环保处理行业的投资热情在持续升温。主要原因除了投资商看到垃圾焚烧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外,还与垃圾环保处理行业的政策与技术、市场环境日趋成熟密切相关。
2011年12月8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垃圾发电展望论坛上,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透露,目前全国建成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厂,总数超过160座,“十二五”期间规划的垃圾焚烧厂超过200座,到“十二五”末总数将超过300座。然而,近年来垃圾焚烧厂项目的选址、开工,一直饱受公众的质疑乃至反对甚至引发纷争,乃至群体性事件。因此,在垃圾焚烧厂的建设上,有些地方不得不从以往的高调宣传改为低调推进。
从以往情况来看,公众反对的深层原因很复杂。比如原有的垃圾焚烧厂标准偏低,管理力度不够,造成烟气超标、臭气扰民的现象;土地价格、房产价格持续推高,加重了居民对于环境质量的要求;二恶英的污染引起居民的恐慌。更主要的是,由于过去有些地方定位不当,在招投标过程中不透明,造成垃圾焚烧企业的运行管理上不够规范,引起公众普遍反感。
从垃圾减量分类中“突围”
填埋垃圾吞噬大量土地资源,而垃圾焚烧又阻力重重,有些地方便逐步把重心投向垃圾减量垃圾分类。首先是减少垃圾的产生,其次是垃圾分类,尽可能地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垃圾就要进行处理,包括生物处理和其他处理方式,最后将不能处理的残渣进行填埋处置,这是目前发达国家遵循的垃圾处理原则。
而事实上,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就被列为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然而,12年过去,很多城市中的垃圾分类工作都举步维艰,陷入名存实亡的境地。
长期以来,中国对于环保及垃圾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投资,不但水平较低,而且也缺乏对公众的有效引导。“分类后倒垃圾桶,垃圾车一来,又全部混倒一车拉走,我分类有什么意义呢?”一位广州市民曾这样说。在这种背景下,国内首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而北京、上海等地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已被提上议事日程。
中国广大居民具有垃圾分类的愿望,可以以社区为单位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在做好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的前提下,垃圾焚烧要保证监管到位,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摘编自《中国固废网》)